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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彩先 2010年5月21日 我九九年7.20時,曾給單位寫過“不叫煉就不煉,不叫上北京,沒事就不上北京”。派出所說要來家收書,我因怕心,趕忙讓我愛人將書轉移,不料被他給扔入河中。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7/2242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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