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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包永勝 我於99年初得法,於1999年7.22以後,由於當時學法不精進,就沒有按大法的要求做,而且,常人觀念極重,沒有真正的去悟。沒有去維護和證實法。7.22以後,街干警和街長到家中軟硬兼施,讓我寫“保證書”,我嚴詞拒絕,但我愛人在旁按著街警預制好了的“保證書”抄了一份,並簽上了我的名字,當時我並沒有堅決反對。以後,街道、單位監視、看管我,我也沒有走出來證實法。現聲明:1999年7月22以後,符合邪惡的一切行為,統統作廢。為了洗刷過去的污點,兌現史前的誓約,我要徹底改變人的觀念,堅定助師正法,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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