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春玉

    2001年11月份,我被惡警非法拘留15天。在2001年3月份,當地派出所又組織邪悟者辦了“洗腦班”,在他們的壓力下,我不能從法理上認識問題,沒有堅定地清除邪惡,出於人情,怕心,違心地在“悔過書和保證書”上簽了字,對大法造成了壞的影響。我今天嚴正聲明在公安、派出所、單位等地方背離大法寫的甚麼“認識、保證書”、簽的字,全部作廢。我決心用心學法,煉功,從根本上挖掉人心,真正從人中走出來,繼續走入正法洪流中去,加倍彌補,挽回對大法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