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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曉明 2010年5月24日 因我到派出所發真相資料被非法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在“釋放證”上簽了字,以及所說、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9/2244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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