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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彩清 2010年5月24日 我於1999年8月初被當地派出所逼迫,由家屬代筆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在那之後好幾年,放棄了修煉。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跟隨師父好好學法、修煉,爭取做好“三件事”,精進實修,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30/2244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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