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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獻玲 2010年5月26日 4月29日在邪黨大隊幹部的恐嚇和家人的壓力下,我由於怕心的驅使,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配合邪惡去了洗腦班,家人代寫了“不違法”的保證。特此聲明家人代所寫的、所說的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努力修好自己的一思一念,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情,正念正行證實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46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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