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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學玲 2010年5月27日 在近期,社區開始查暫住證,我被迫把身份證號碼告訴了社區。當地派出所由此查到我修大法,找到了我。在和惡警的對峙中,我的怕心又一次上來了。向邪惡說“不煉了”,並在它們做的筆錄上簽了字。嚴正聲明:在自己怕心的驅使下,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46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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