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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蘭芳 2010年5月23日 我於2006年出差,因攜帶大法資料被邪惡綁架,在勞教所被邪惡迫害的情況下,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言行,在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2246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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