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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孔祥勝 2010年5月28日 我於2008年9月22日在廣場集體煉功,後來被公安派出所綁架到勞教所,把我非法判刑一年,警察和勞教人員逼迫我寫“三書”,不寫就打、罵、不讓睡覺,天天折磨我,還拿電棍電我,我被迫寫了“三書”,現在聲明作廢。從新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2246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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