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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俊秀、高華傑 2010年5月28日

    2001年7月的一天晚上,我倆出去發真相資料時被人告發,被當地派出所抄家後送縣拘留所一個月。此後我們所在單位每月扣發我們的退養金,平時還派人暗中盯梢監控。2004年初,單位領導找我們談話,讓寫“不煉法輪功”保證書,否則就送我們去洗腦班,再不就判勞教。當時我倆正念不足,怕心重,妥協了邪惡,違心的在“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我們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也害了自己。嚴正聲明:我倆過去簽過的“釋放書”、“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及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作廢。正念正行,走好師尊為我們安排的修煉路,加倍努力,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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