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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海芹 2010年5月14日

    以前由於自己修的不好,造成孩子的父親告密,找來警察對我迫害。因經不起考驗,我寫下了違心的“不煉功”保證,也說了“不煉功”的話,給大法抹了黑。我對不起師父的救度,這是不信師、不信法的表現,同時也害得家人對大法產生了誤解。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以後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挽回不良影響,好好實修,刻苦煉功,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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