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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湯朝霞 2010年5月29日 我於2003年3月遭到邪惡的綁架,由於當時學法不足,法理不清,出賣了一名同修,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給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2246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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