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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盛華 2010年5月10日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在小區散發資料時,被惡警便衣構陷,將我綁架到巡警大隊。之後,非法闖入我家搶走大法書和資料。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精進,正念不足,在它們寫的“只在家煉功,不出外散資料”的東西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嚴正聲明:上述配合邪惡的簽字、按的手印作廢。做好三件事,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6/22482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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