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鴻齡 2010年6月5日 2005年12月28日,我去發真相資料資料,警察非法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強行審問。因有怕心,我配合邪惡,說出了自己的姓名和住處,並簽字、按手印。這是因自己學法不深,信師信法不夠造成的,實在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簽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9/22502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