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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和勤 2010年6月5日 二零零八年四月五日,我利用清明節出去講真相救度世人,被惡人誣告,七日被邪黨公安局惡警非法綁架。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黑窩裡受迫害期間,我所說、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過失,認真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9/2250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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