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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碧珍 2010年6月7日 在邪惡瘋狂打壓迫害大法的初期,我在派出所寫下的“不在大庭廣眾場合煉功”等話語,這些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嚴正聲明作廢。同時在今後自己要更加努力的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助師正法,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3/2252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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