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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振華 2010年6月8日 7.20後,因誤信邪黨謊言而放棄學法,並燒過一本大法書及法輪章一枚。在邪黨調查我母親時,我代替她簽過字。在此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遵照師尊的教誨,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7/2254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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