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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鳳蘭 2010年6月4日

    二零零零年末,我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深,在惡警的威逼與家庭的壓力下,我不情願的在空白紙上印了手印,被家人拿出去在上面寫了一些我“不再修煉”與誹謗大法的話。現在我從內心認識到這種做法是極其錯誤,是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我非常痛悔。嚴正聲明:我的這一做法,特別是在空白紙上印的手印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8/225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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