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冬梅 2010年6月12日 2010年6月10日、11日,當地派出所片警和居委會的人兩次來找我,都沒有找到。隨後他們就找到我家屬,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讓我家屬在所謂的“三書”上代我簽了字。嚴正聲明:我家屬代我簽的字全部作廢。我要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修好自己,不讓舊勢力鑽空子,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8/22556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