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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春英 2010年2月25日 我於2008年8月9日被邪惡綁架,在看守所關押1個月後又被勞教一年。在被迫害期間,我被迫寫了“三書”,回來後又被派出所逼迫寫了“不煉功”保證書,並簽名、按了手印。嚴正聲明:被逼迫所寫的“三書”、“保證書”及簽名、按手印等全部作廢。堅定正念,信師信法,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8/225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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