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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赴月 2010年6月9日 九九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後,民警找我問“煉不煉法輪功”,當時我說“不煉”,交了一本《轉法輪》。還給爸媽代按手印“不煉功”。在租房期間違心的燒了《明慧週刊》,燒了《轉法輪》。在勞教所,叫我寫“三書”,我沒看就簽了字,還配合邪惡答題。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19/2255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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