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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淑華 2010年6月5日 我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和二零零二年,兩次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因法理不清、對親情沒放下,在惡警和邪悟者的逼迫下,兩次都在它們準備的東西上簽了字。我現在聲明:當時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0/2255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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