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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文珍 2010年6月20日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的。由於學法少,一九九九年中共鎮壓法輪功後,我被邪惡非法關押到洗腦班遭到迫害,違心的寫了“不煉”的保證,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現在我知道錯了,請師父原諒。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彌補一切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4/2258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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