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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鳳霞 2010年5月19日 99年7.20邪黨瘋狂打壓迫害大法的初期,我因有私心、怕心,法理不清,沒有了正念,聽信了邪黨惡意構陷的欺世謊言,一時糊塗,把部份大法經書燒了,把大法書和手抄本,還有師父的法像也交了。我做錯了,非常後悔。我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嚴正聲明:以前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加緊學好法,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5/2257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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