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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鄧芳英 2010年6月22日 我是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99年邪惡迫害大法後,學法、煉功也鬆懈下來,處於半修不修狀態。2002年4月,邪惡到單位要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我拒絕了,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違心寫了“三書”。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邪惡的環境中,由於怕心和人的狡猾,不敢證實大法好。2010年1月,邪黨因懷疑我上班的老闆購買神韻香港演出的票,而到我上班的店非法搜查,被邪惡認出,我配合邪惡留下了地址。現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8/226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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