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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艷平 2010年6月24日 我於1996年得法修煉。1999年7月20日邪黨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我曾被邪黨及其特務機關(公安局、國安大隊)非法關押到看守所2次,非法勞教1次2年。2次在看守所都寫了“保證書”。2008年5月7日又被非法抓捕,出賣了同修。2008年5月7日到 2010年4月17日,寫了“四書”,又寫了破壞大法、誣陷師父的“作業”。到期後,被當地政法委、國安大隊強行囚禁在當地賓館,寫了一份“保證書”。聲明:在邪惡對我的非法迫害關押中,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只走師尊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9/2261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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