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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惠芬 2010年6月13日 自己修煉法輪功十幾年,曾經疾病一身的我真正嚐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2006年6月10日,我被公安以非法抓捕。同年12月7日,被法院非法判處四年徒刑。在獄內,被迫妥協。嚴正聲明:在獄內所寫的“三書、認罪書”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0/226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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