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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祥朋 2010年6月26日 我因為學法不精進,心性有漏,被邪惡鑽了空子,於2008年7月4日晚被當地公安和派出所非法抓捕,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由於沒有堅定的信師信法,我給邪黨簽字表示“不煉了”,還出賣了自己的良心,跟著邪惡罵師父,犯下了誹謗師父的大罪。被邪惡非法勞教一年後,我在勞教所又寫了“三書”、“月小結”。回家以後,當地司法所又把我帶到洗腦班看邪悟者的錄像,因為怕心,我又給邪黨寫了“三書”。我感到非常後悔、心痛。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61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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