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德清 2010年6月28日 我曾在勞教所邪悟,還向看守所寫過邪悟的信,惡警在學員中宣讀,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聲明:我二零零三年在勞教所邪悟後的所寫、所說,特別是向公安局、看守所等地寫的邪悟的信和文章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3/22631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