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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雅潔 2010年6月29日 我是一九九九年得法的。共產邪靈打壓法輪大法時,我在一張誹謗大法的表上簽了名,並“保證不煉功”。二零零七年和二零零八年在勞教所,我讓家人替我完成邪惡對我的要求,還行賄了警察。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寫、所說、所做全部作廢。堂堂正正的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4/2263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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