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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初芝梅 2010年5月28日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我去北京上訪,被公安局綁架。由於害怕,我把自己抄的《洪吟》扔到廁所去,並在派出所按了手印。二零零七年,我因做真相,被惡人綁架到看守所,再次按了手印。二零零九年,我在發真相資料時被派出所綁架,又按了手印。我對不起大法和同修,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5/2264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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