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瞿廷鳳
我於2002年元月在看守所所簽的名字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元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