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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興新 2010年7月1日 二零零七年下半年,在別人的擔保下我從看守所回到家中。過了一年,邪黨6•10人員搞所謂回訪,寫了個材料,因當時正念不足在材料上簽了字,過後我很後悔,對不住師父的慈悲苦度,承認了邪惡對自己的迫害。現嚴正聲明:簽名作廢。加倍彌補,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6/2265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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