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王連霞
在被非法拘留期間,家屬代寫的“保證書”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7/24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