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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冬梅 2010年7月1日 我在2000年10月,在派出所寫過“不去北京的保證”。在這以後不久,又因怕心、利益心重,在單位領導問我去北京幹甚麼時,我卻不敢證實大法。還有一次,有人告訴我,610、派出所的人要來我家騷擾,因正念不強、怕心重,我燒燬了部份大法經文、真相資料和一些交流文章。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7/226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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