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樹梅 2010年6月15日 在迫害初期,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法理不清,在壓力面前,我寫過“認識”;還交了法輪大法書籍;同時在單位擬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在此鄭重聲明:我所有不符合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堅決走師父安排的修煉之路,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7/22653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