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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聲玲 2010年5月20日 2009年2月12日,我與同修在講真相時遭綁架到派出所,後又到看守所。我由於人心太重,怕吃苦受罪想回家,在惡警的欺騙和單位、家人等的壓力下,配合了邪惡,出賣了同修,致使一同修遭綁架進監獄,另一同修被惡警抄家。我清醒明白後,悔恨萬分,痛苦至極,那時真是生不如死。我錯了,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及他們的親人。由於自己沒在法上,給大法、給同修造成了這麼大的損失,我真是太不爭氣了。出來後我心情很不好,痛苦、自責、悔恨,背著沉重的包袱壓得我喘不過氣,一看同修的精進文章,想到自己如此差勁,有說不出的難過。同修看到此情況也很著急,不斷的開導我,幫助我,並沒有看不起我,要我重新振作起來,在法上提高自己。我知道出賣同修是可恥行為,是恥辱,我要曝光出來。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6/2270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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