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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水花 2010年7月4日 被邪惡非法抓到派出所,惡警們把我吊了兩天兩夜,我沒配合邪惡,它們把我非法關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由於學法不深,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勞改場,放棄了修煉,做了不該做的事。聲明:我曾經所寫、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行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1/2272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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