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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加順 2010年6月14日 我一九九六年得法,因為受邪黨文化的毒害太深,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我知道大法好,但在“七二零”邪黨開始瘋狂打壓迫害後的那幾天,因怕心太重,我燒了師父的法像和“法輪圖”,一直深感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今嚴正聲明:過去對師父、對大法的犯罪行為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學好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272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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