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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群堂 2010年4月28日 我雖得法修煉十多年了,但師尊要求做的三件事我每天只做了2件,很少講真相,發真相資料也不多。在被惡警抓到看守所後,我竟然在惡警的高壓下,簽字表示“回家不煉功了”,配合了邪惡,真是愧對師尊。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邪惡惡警的高壓下所簽的字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直到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272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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