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趙二菊 2010年7月2日

    我是97年得法的,但是由於沒有在法上認識法,法理不清,在這些年犯了不敬師、不敬法的大罪。迫害一開始時,因為有怕心,我認為師父法像、法輪圖形也不能掛了,一時糊塗就給燒了。我向偉大的師父認罪,並嚴正聲明:以前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行為作廢。從今以後一定要敬師敬法,修好自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3/227417.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