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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蘊華 2010年7月17日 我在二千零一年被中共惡黨非法綁架,非法判刑七年,在監獄被酷刑折磨,做了決對不應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對不起師尊。嚴正聲明:在監獄中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4/2274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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