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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淑芝 我於2000年12月從北京證實法回來後,在派出所和公安分局,他們問我煉不煉了,當時我回答說“不煉了”,並作了詢問筆錄,我簽了字,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說的話和簽的字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8/24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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