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建榮 我修煉大法已三年了。在7.20以後,鎮派出所讓我在他們事先寫好的“材料”上簽字,由於當時學法不深,悟性低,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通過學法,使我感到對不起師父的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所為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在正法洪流中“以法為師”,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