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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祥馨、張久芳、周廷三 我於1996年7月修煉大法,去年2月的一天,戶籍到我家寫了份資料叫我簽字,我違心地簽了。事後一直在極端的痛苦中過日子,但我隨時都想著師父、想著大法。嚴正聲明,我所簽字的一切作廢。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有罪。李老師是來度人的,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永遠堅修大法並維護好大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9/246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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