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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麗芝

    我是從1996年修煉法輪大法的,1999年進京和平上訪被非法關押兩年多。但因在邪惡的迫害高壓下(如:叫犯人看管著,如果你不寫保證,就24小時身體站直,在他們劃的如立正雙腳大小相近的小方格內面壁罰站,一站就是幾天幾宿,不叫睡覺,身體一動或腳出格,看管的犯人就拳打腳踢,從肉體和精神上迫害,而他們卻輪流睡覺,值班看著不寫保證的大法弟子)。就是在這種高壓迫害下,神志不清情況下,違背了自己的良心,違背了大法,背叛了師父,寫下了可恥的“三書”,給法抹了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可慈悲偉大的師父還在給我機會,在此鄭重聲明,從修煉至今所有違背大法,違背自己良心的話、在關押期間所做、所說、所寫一切違背大法的全部作廢。

    大法是宇宙的真理,只要我生命還存在一天就要修煉法輪大法到底,我的生命就是為修煉和正法而存在的。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0/24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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