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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河 2001年12月10日,國家企業工委在小湯山辦為期12天的“洗腦班”。中心黨委書記唐烈及王秘書等人要將我強行送入“洗腦班”洗腦。因我不配合邪惡的安排而離家出走18天,回來後黨委給我按曠工處理,並扣發工資。而且毫無道理地不批准我的內退申請。誰知沒過幾天,卻得知:我單位被上級通報表揚,說我已經被所謂的“轉化”了。後來據瞭解當時我走後他們怕不好向上級交差,黨辦王秘書就抓了一個常人頂替我的名字進了“洗腦班”(由此可見江澤民政府自上而下造假已是習以為常)。 現我嚴正聲明:我原來所有不利於大法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並且任何人都不能頂替我的一言一行。今後我要繼續堅定實修,加倍努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1/247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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