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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雷邦慈、蔡秀梅

    我和妻子同修法輪大法,2001年春節前我倆被鎮派出所非法綁架到縣公安行政拘留所拘留。由於我倆學法不深,執著心放不下、怕心嚴重等,壓力下違心地寫了所謂的“悔過書”,向邪惡交了近4000元的勒索金,換取個出門證被釋放。後來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認識到我們的錯誤,感到十分痛心,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給自己的修煉增加了污點。在此嚴正聲明:我們在拘留所所說所寫和按的指印全部作廢。堅持修煉、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相,加倍彌補、緊跟師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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