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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霞 由於學法不深,1999年7.20以後,當地派出所將我找去,逼我寫“保證書”,包括丈夫和兒子的“保證書”,當時派出所讓我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面按手印,我不情願地按了手印,後來非常後悔,現嚴正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作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2/248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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