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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明忠 我於1997年4月得法。2000年在邪惡的迫害中,由於學法不深,在高壓下說了一些錯話,做了一些不利於大法的錯事,但是並非我所自願。對自己在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在此嚴正聲明作廢。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堅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13/248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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